昨天二審訊決出爐,法官認定張紫妍生前確切被迫陪酒,判金承勳補償張的眷屬2400萬韓幣(約台幣74萬)寬慰金,固然張已逝,但也算還她一點遲來的公道。
(文:記者賀靜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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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守門123步調「1問2應3轉介」,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。 2009年,南韓女星張紫妍上吊自殺,以死控告她的掮客公司逼陪睡,掀開影劇圈的「潛劃定規矩」,昨天二審社長金承勳被判賠74萬安撫金給家屬。 她身後,固然社長金承勳被訴,但本年初一審法院以當事人已身亡、無其他證人等來由,認為性接待指控證據不足,令南韓民眾群情激怒。
張的遺書中指自己被迫陪睡跨越百次,還乃至被迫玩過量P,若對抗就遭暴力相待,際遇特別很是悲涼。
以下內文出自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張紫妍被逼陪睡上吊-社長判賠74萬-22111465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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